2009年9月30日 星期三

同一把風,撲向妳我,輕拂著彼此的臉龐。
然而,吹走了的卻各有不同。
誰的眼淚給吹走了;誰的記憶給吹走了。
同一把風,在空氣間不停的遊走。
隨便抓一把,你不會看到什麼,因為一伸手,風已走。
而妳也跟著風,在同一大氣間,走了。
我怎伸手也捉不到。

荒廢了地道把風拉進去,無聲.無色,一下子被抽得空白一片...這是一個無名的黑洞,把所有所有都吸進去,然後,消失。

踏進去,微弱的陽光從破爛了的牆壁裂隙透進去,在看得見與看不見之間,我,慢慢地向前行。暗斜的秘道,牆上全是壁虎甲蟲臭屁蟲,不知名的大小蟲都躲進這清涼又陰暗的地道,活著。

走著走著,腳好像踢中了甚麼,噢,原來是好奇的癩哈蟆。踢到牠的質感依然停留在我的腳上,那種又軟又彈的感覺,讓人渾身雞皮疙瘩。暗暗地道了歉,急急地向前走,希望盡快逃離這個異世界。

風,停了。

左轉右拐,不知道走了多少路,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無人的迷宮,令人迷失的迷宮...突然的悶焗讓人窒息,四處是牆,喂喂喂,有誰在嗎?沒有人沒有人沒有人,這裡是那裡?而我又是誰?嗯,我是誰?嗯,我在做甚麼?站在密室的中央自轉,我甚麼也不知道,無助無助與無助。

大括,這只是霋時的迷失,路始終要走,抹乾淚印向前走。裙擺在動,喔,是風。風,吹動髮絲、風,吹開心痱。回頭一看,那只是的小點花火,點綴了回憶。

然後,風,把煩惱都吹進破地道,然後,把它帶到遠方去,然後...

風自海上來



你似季侯風
吹得那樣空
彷彿世上一切
已經消失所蹤

在風眼細看你流動
不知沉重
直至你擦身
那一身濕度
才知道你原是海風

而那濕度
原來已滲進心中

2009年9月16日 星期三

我的奮不顧身

電影和電視劇偶有出現奮不顧身地撲救快要被車撞到的孩子或老人的情節,大家都視救人者為英雄。

我想起曾經看過的一齣電影,《stranger than fiction》。電影主角的命運被片中作家的創作主宰,主角托大學教授看小說稿的結局,教授看過後,雖然感到哀傷,但勸主角順應結局,死得漂亮。最後,主角鼓起勇氣把小說稿讀完。原來,他是為教一個快被車撞倒的小女孩而死的。於是,他決定依小說走……

現實間,有多少人能奮不顧身?很多人以奮不顧身、捨命救人為最高尚的情操,大概因為太難做到吧。從前我會想,如果是我,我到底會不會奉上自己的性命呢?我心裡很渴望能放棄自己,成全他人;但現實呢?我真的有勇氣嗎?我沒可能知道。以前,我會為此鬱鬱的;現在,倒看得開了。有些事情,不作,大概有值得體諒的原因,例如當要奉上性命之時,雖然每個人都是個體,但考慮從來都不單純。 然而,我還是希望這世間充滿愛,也讓我愛所有人。

我的奮不顧身通常是為所愛的人做事吧,不單指男女之愛,就是親人、朋友,只要是我愛的人,我都很容易作一些奮不顧身的事情。而那種奮不顧身,暫時未至於奉上性命,否則我也不可能在這裡繼續寫。那種奮不顧身,大概是有點忘卻自己吧。最愚蠢的可能為男女之間的奮不顧身,然而,作的時候很甘心。

有時我覺得,自己是甚麼,自己也不是甚麼。我搞不懂,然後告訴自己,算了,我不算甚麼,再過幾十年,會化煙去。眼睛長在臉上,自己的笑臉看不見,總希望看到美好的。

我為我的奮不顧身承受,然後我想想,再為我的奮不顧身微笑。

奮不顧身

奮不顧身的去愛
跪下來
再站起 重新再去 感受愛

奮不顧身的去愛
跌下來
再撐起 重新再去 認識愛

奮不顧身的去愛
摔下來
再爬起 重新再去 學習愛

奮不顧身的去愛
倒下來 永遠的躺下
破碎的身體
原來 已經不懂怎麼愛

被燃燒的身體
被蓋下烙印的

痛心 死心

不怕死的靈魂
再次 又再次的 
跳進奮不顧身的循環裡 去愛

奮不顧身

我自私,總想著自己為先。能令我奮不顧身的除了自己外,再沒誰。

反而我想起了一件往事。

八歲左右吧,弟弟四歲左右。大廈前有一條小馬路。那年那天,弟弟不知怎的衝了出馬路。一輛貨車正朝著他駛過,我衝了出去把他撞開。可能當時車速其實很慢,車早已剎停了。換來的自然是母親的責罰。

這可能是我唯一一次的奮不顧身

2009年9月9日 星期三

嬉戲

想再和妳嬉戲,拾起妳的手,玩著彼此的指端、細訴情話,然而這已是往事。

我願能時光倒流。

時光倒流一年,向妳好好認錯,做回真正的自已。
時光倒流四年,捉緊剛認識的妳,拿著不放。
時光倒流八年,抱緊那時傷心的妳,抺去妳的淚。
時光倒流二十年,由童年開始認識妳,牽著妳的手嬉戲,坐上摩天輪、騎上旋轉木馬。

到底是我和時間嬉戲,還是時間在和我嬉戲呢。

嬉戲之後

跳房子躲躲貓;紅綠燈猜皇帝;
嘻嘻哈,嘿嘿呵,
一張張天真滿足的笑臉,
一個個在操場上東奔西跑的孩子,
蹦蹦跳,哇哇叫,無憂無慮。

跑著走著跳著,轉眼長大,
酒色財氣五光十色,
一張張憔悴的臉容,
一個個被社會打壓得疲累的成人,
逃避現實的人們,躲進酒池肉林的世界裡,
天真不再、笑臉不再,
嬉戲之後,何時才能找回從前的自己?

不過嬉戲

你在我的髮絲奔走
我在你的眉宇停留
不過嬉戲

黃昏過後
牽過的手
不過嬉戲

隨旋律舞動
輕輕的
劃破長空
不過嬉戲

戲中有戲
默默地
等待枯死

一切如昔
不過嬉戲

2009年9月2日 星期三

買書

我喜歡文字,喜歡書,也喜歡買書。

我是一個很難定性地打書釘的人,因為對著書本,我總欠缺耐性,看了一點點文字簡介,甚或一個喜歡的封面,便決定買下來。人家說真正的攝影大師從不輕易按下快門,而我很明顯沒有購書大師的風範。電子版的讀本為人帶來方便,卻欠缺一種實在的感覺。因此,即使電子文本流行,仍無法取代紙與墨。又因此,每次到書店,我都會失守。

雖然我經常買書,但關於買書,烙在我心上最深的印象,卻不是自己買書的經歷。唸大學時修寫作訓練,老師要我們看鍾曉陽的《停車暫借問》,然後寫一篇札記。印象中,所有人都喜歡拖到最後一刻才做功課。結果,最後圖書館的書被借光了,死線在即,叫人頭痛。那時候的男友知道了,竟偷偷的代我四出搜尋,最後在一家店子買來一本二手版,我的功課才能好好完成。

書的內容我都忘了,但那份心意,即使大家分開了,還叫我每每想起都暖在心頭。

買書

我閒來愛逛書店,但逢逛必買,使我有點購書狂的病態。

我買書總愛在同一系列上,一本一本的買。我愛看村上春樹,但我更愛買時報為其出版的藍小說系列。每當買一本書,第一時間,我非翻開閱讀,反而我會用心將書背的價錢牌撕下。我總覺一本書的價值不該以數字定上,奈何我們活於金錢世界。

每逛一天,便買一本。書架上一本一本的書。每過一天,卻看不到一頁。我有點像鄶子手,將一本一本的書埋葬在我的書架上。秦始皇可能一早看穿自己的陋習,於是乎焚書坑儒,清一清書架。書一清,寫書的又何必留下,掘個洞,埋進去,一了百了。說穿了,我比秦始皇來得更殘酷,書一本本的買,一本本的埋葬;寫書的依舊一本本的寫,一字字的從腦中擠出來。這有時或許比死更難受,我們不過是以萬惡金錢引誘他們。

在我書架上,招惹最多麈埃的,該是那一些攝影書,最久的應該放了十年,一頁也沒打開過。其實,我也忘了為什麼買了那麼多的攝影書,技術又不曾好過。

說不買,要待看完書架上的書,這只不過是狂言。那有人按奈得住,買書的那一下快感。人買書那一刻,很奇妙,縱使一頁也沒翻,買了書的那一刻,都會感到自己的知識增進了一點。這對得很,因為我們的知識庫中一定多了那本書的書名。要不然,怎會有那麼多的人在吹虛時會把那書名拋出。誰叫賬單也只列明書名。

買書

我的袋子裡總會袋著一本書。沒錯,袋子會變得沉重,但卻是實在的。用手一頁一頁的翻開書本,聽著翻動的聲音、嗅著書本的味道,這是比在電話裡、電腦裡看的電子書本不能比較的親切。電子書可以說是書嗎?不,這絕對不是一本「書」,書要拿在手上才叫「書」。

縱使沒時間看,書,我還是會買。中文書、英文書、繁體書、簡體書、漫畫書、實用書、圖畫書,只要合眼緣我也會買它回家。書櫃裡的書彷彿成為積木,堆堆砌砌才能勉強的把它們放好,可是,當我完美地把它們放好的時候,第二天總會有新書出現在袋子裡、書桌上、抽屜中,多麽驚人的生命力。

有人說過,買書是件浪費金錢的事,可是,書,就是要買的。書本本身便是一件很時髦的事,同一本書會隨著心情經歷的變化,可以是完全另一種感覺與體會,由悲轉喜、由喜變怒,變幻無常。

我買書意慾一年比一年少,不是說不愛買書,而是,看書時間越來越少,買了下來的書堆積如山,根本沒有時間去看,但究竟時間去了哪裡?我不知道。可能,時間都用在虛擬的網絡世界裡去。曾經,在歸途上,我都沉醉在文字世界裡,穿梭於作者的世界裡,窺探彼此的想法;現在,在歸途上,書本被冰冷的螢幕取代,文字被換成一串串數據訊號,飄到遠遠處...

不過,書,還是要買的!